第33章 哥特人如何被亞流主義錯誤所玷污。
第三十三章
第三十三章 — 哥特人如何被亞流主義錯誤所玷污。
對於那些不了解情況的人來說,解釋哥特人如何染上亞流主義瘟疫或許值得。在他們渡過多瑙河並與瓦倫斯(Valens)締結和約之後,臭名昭著的歐多克修(Eudoxius)就在現場,他建議皇帝說服哥特人接受與他共融。他們確實早已領受了神聖知識的光芒,並在使徒教義中受教,「但現在,」歐多克修說,「意見的一致將使和平更加穩固。」瓦倫斯贊同這個建議,並向哥特人首領提出教義上的協議,但他們回答說,他們不會同意放棄他們祖先的教導。當時,他們的主教烏爾菲拉斯(Ulphilas)受到他們的絕對服從,他們將他的話視為不可違背的律法。歐多克修部分藉由他口才的魅力,部分藉由他用賄賂誘惑的提議,成功地說服烏爾菲拉斯去勸說這些蠻族接受與皇帝共融,於是烏爾菲拉斯以各方之間的爭執實質上是個人競爭,不涉及教義上的分歧為由,說服了他們。結果是,直到今天,哥特人仍然主張父比子大,但他們拒絕將子描述為受造物,儘管他們與那些這樣做的人共融。然而,他們不能說完全放棄了他們祖先的教導,因為烏爾菲拉斯在努力說服他們加入歐多克修和瓦倫斯的共融時,否認教義上有任何分歧,並聲稱分歧僅源於空洞的爭執。[1]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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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基督教最早約在主後300年左右出現在哥特人和萊茵河畔的一些日耳曼部落中,其中西哥特人領先,隨後是東哥特人。他們在亞流主義的影響下歸信,並簡單地接受了亞流主義的信條。因此,薩爾維安(Salvian)以非凡的仁慈寫下他們,米爾曼(Milman)(《拉丁基督教史》卷一,第349頁)部分引用了這段話:「他們是異端,但他們並不知道。簡而言之,在我們看來他們是異端,但在他們自己看來卻不是。因為他們自認為是大公的,以至於他們用異端之名來詆毀我們。所以,他們對我們如何,我們對他們也如何。我們確信他們對神聖的生發造成了傷害,因為他們說子比父小。他們認為我們對父不敬,因為我們相信他們是平等的。真理在我們這裡。但他們自以為真理在他們那裡。對神的尊榮在我們這裡,但他們認為他們所相信的就是對神性的尊榮。他們是不盡職的;但對他們來說,這是宗教的最高職責。他們是不敬虔的;但他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敬虔。因此,他們錯了,但他們是出於善意而錯,不是出於仇恨,而是出於對神的愛,相信自己是在尊榮和愛主。」(薩爾維安《論神的治理》卷五,第87頁)這位五世紀馬賽的善良長老的精神,本應在基督教爭論中更常被效法。
「關於早期的亞流主義傳教士,亞流主義的記錄,如果曾經存在過的話,幾乎完全消失了。教會要麼不知道,要麼不屑於保存他們的記憶。唯獨烏爾菲拉斯」——他本人是半亞流主義者,接受了阿裡米努姆(Ariminum)信條——「哥特人的使徒,可以說,他強行進入了大公教會的記錄中,在這些記錄中,以及在他偉大著作的殘片中,他將聖經翻譯成摩西-哥特語,這位令人欽佩的人流傳後世。」「當這兩個主要分支,東哥特人和西哥特人,從四面八方聚集他們的後裔,或快或慢地征服高盧、義大利和西班牙時,烏爾菲拉斯在海姆斯山(Mt. Hæmus)下的牧場上建立了一個和平而人口眾多的牧民殖民地。他成為一個簡單的基督徒民族的主教。他為他們創造了二十四個字母的字母表,並完成了除了《列王紀》中那些殘酷的書卷之外的所有聖經翻譯」——他省略了這些書卷,因為它們可能會激發他野蠻民族的好戰情緒——「他的聖經翻譯。」米爾曼《拉丁基督教史》卷三,第二章。
烏爾菲拉斯現存作品的殘片有:(1)烏普薩拉(Upsala)的《銀色抄本》(Codex Argenteus)。(2)《卡羅林抄本》(Codex Carolinus)。(3)邁(Mai)出版的《安布羅西亞殘片》(Ambrosian fragments)。參見菲洛斯托爾吉烏斯(Philost.)二章5節,蘇格拉底(Soc.)二章41節和四章33節。
關於歐多克修,他為瓦倫斯施洗,並且是「最惡劣的亞流主義者」,參見第86頁的腳註。